中毅达(600610)股民维权(索赔)征集公告 |
时间:2019-02-19 17:55:38 作者: |
索赔条件: 即于2015年10月28日-2018年1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特别提醒:中毅达(600610) 虚假陈述已于2018年4月13日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被《行政处罚》,本团队该只股票诉讼索赔工作进入正式起诉阶段。 维权背景: 中毅达(600610)虚假陈述被罚始末 2016年11月17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或“公司”)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编号为沪证监处罚字[2017]8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内容如下: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 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 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2018年4月13日,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4月11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至沪 [2018]41号)。 维权费用:采用风险代理模式, 即:股民在获得赔偿之前无需支付律师费。 股民实际获得赔偿后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律师代理费。 股民提供给陆青青律师团队买卖此股票的交割单(电子版),律师免费帮您核算损失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股民,律师会联系您,办理诉讼手续。股民可通过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发送材料后请发短信一条确认短信到手机号13689014187): 1、买卖股票的交割单。 注意事项:交割单上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包含: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股票名称或代码、买卖时间、成交数量、成交价格、佣金、印花税、发生金额、库存等信息)因每个证券公司的对账单格式不尽相同,但只需载明上面的基本信息即可。 已卖出的,从买入之日起打印到卖出之日止; 继续持有的,从买入之日起打印到打印之日即可。 2、另附上股民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下一步律师会提供《索赔资料清单》,股民准备齐全之后,通过快递方式给律师,正式进入索赔程序。 联系方式 电话: 13689014187 Q Q: 2489047396 微信二维码: 微博: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益州国际广场写字楼1108号 收件人:陆青青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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