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凡在2015年3月16日至11月19日(含)之间买入方正科技,并且在2015年11月20日(含)之后卖出遭受损失或继续持有方正科技股票的股民,均可与我们联系预先登记,参加此次索赔。
维权背景: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调查字2015-1-7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为维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股票维权网,向曾经购买过方正科技股票的股民,预先征集诉讼委托。
委托流程:
符合维权条件的股民请将打印好的对账单(对账期间为第一次买入该股至卖出所有该股期间,目前仍然持有的注明股票余额)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交给我们,并告之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待我们帮您免费核算损失之后,对于符合维权条件的股民,我们会联系您,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费用:
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办案费、差旅费均律师自行承担。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方式
电话: 13689014187
Q Q: 77089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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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天府新区益州国际广场588号1108号
收件人: 陆青青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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